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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悦来镇人民政府长江一级支流嘉陵江流域广安境段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购置垃圾转运车(三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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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 2024-12-26 267.88KB 业主:广安市广安区悦来镇人民政府 关联招标:广安市广安区悦来镇人民政府长江一级支流嘉陵江流域广安境段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购置垃圾转运车(三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内容简介

长江一级支流嘉陵江流域广安境段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购置垃圾转运车(三次)-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220-1履约地点:广安市广安区签订地点:广安市广安区签订时间:2024年11月20日采购人(甲方):广安市广安区悦来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悦来镇文化街136号供应商(乙方):华蓥市鑫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双河街道办事处广华大道383号-第1页-单价(元):225,10000数量:100单位:台总金额(元):¥225,10000单价(元):35,10000数量:700单位:台总金额(元):¥245,70000单价(元):38,90000数量:100单位:台总金额(元):¥38,90000单价(元):66,50000数量:100单位:台总金额(元):¥66,500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江一级支流嘉陵江流域广安境段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购置垃圾转运车(三次)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品目编码A02030627品目名称垃圾车采购标的压缩式对接垃圾车品牌虹宇牌规格型号HYS5180ZDJE6品目编码A02030627品目名称垃圾车采购标的电动三轮侧装垃圾车品牌鲁久达规格型号JD-LJ3品目编码A02030629品目名称街道清洗清扫车采购标的电动洗扫车品牌鲁久达规格型号JD-SD2品目编码A02030628品目名称洒水车采购标的电动洒水车品牌鲁久达规格型号JD-SC3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万陆仟贰佰元整(¥576,20000)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所有车辆除按照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以外,压缩式对接垃圾车整车质保1年;电动三轮侧装垃圾车、电动洗扫车、电动洒水车分别整车质保1年。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第2页-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518,580002024-12-31华蓥市鑫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货物初验收合格,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并完成车辆上牌后并交付钥匙,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0%。257,620002025-01-10华蓥市鑫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货物最终验收合格,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乙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2、本项目所有货物交货严格按照招采购人标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执行。五、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1000%履约保证金金额(元):57,62000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银行转账六、验收标准和方法本项目验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要求重新供货。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第3页-甲方:广安市广安区悦来镇人民政府(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胡可明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悦来镇文化街136号开户银行:广安农商银行悦来支行账号:88*8293签订时间:2024年11月20日乙方:华蓥市鑫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张蓉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双河街道办事处广华大道383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华蓥市支行账号:22686601040003739签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须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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